因工作需要,维山乡人民政府计划面向社会公开临时聘用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聘用岗位
聘用人数为4人。临聘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,不担任行政职务。
二、招聘范围和对象
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,年龄在18周岁以上(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)、35周岁以下(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建档立卡贫困户、退伍军人优先。
三、聘用时限
8-10个月,具体视工作需要确定。如有需要,工作特别优秀人员可续聘。
四、招聘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,遵守宪法、法律和职业道德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无不良记录;
2.招聘人员户籍不限;
3.身体健康,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,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;
4.能熟练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。
五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公开招聘:
1.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;
2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,因违法受过行政处罚和正在接受组织、司法调查的。
3.本人若有就业单位,在报名时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。
4.曾因贪污、行贿受贿、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被开除公职的。
5.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尚未治愈可能危及他人身体健康的;
6.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机关工作的人员。
(责任编辑:李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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